音乐表演专业2010级新生入学专业教育组织方案(2010年11月24日)

发布者:苏迪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19浏览次数:0

主讲:李翔

参与人员:音乐教研室全体教师

时间:军训结束后

地点:艺术楼y209教室


一、人才培养目标

(一)专业相对应的职业岗位分析

音乐表演专业主要为各级各类专业文艺团体、演艺机构培养专职演艺人员;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文艺馆(站)培养文艺骨干;为中小学等基础教育机构、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培养音乐教育师资。这些职业岗位人才需求量大,分布面广。

湖南的大众娱乐文化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是歌厅文化的发祥地,仅在省城长沙,现有歌厅1300余家,各级专业文艺团体32家,从业人员达7000多人,每年总收入在16个亿以上。随着文化艺术市场的进一步繁荣,此类文艺团体的数量持续增加,规模继续扩大,对音乐表演专业毕业生的旺盛需求还将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因此,现在亟待培养高学历、高素质的,既能表演、兼顾创作的复合型音乐方面的人才,同时也可以面向全国输出优秀的音乐人才。此外,中小学及幼儿园音乐方面的师资也非常缺乏,随着素质教育的进一步深化,各级学校将要配齐此类专业的师资力量。经调查,仅湖南省,各文艺团体、企事业单位所需音乐人才每年在1000人以上,各级学校、幼儿园也需要音乐教师每年约500人左右,各级各类电视台还有巨大的人才市场需求,为音乐表演业的发展留下了充足的空间。而现在活跃于荧屏、舞台和幕后的音乐工作者,大多都是从师范类院校毕业,缺少必要的实践经验,因此还不能完全胜任日益发展的音乐表演行业的要求。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各级各类文艺团体、群众文化艺术部门、大众娱乐场所以及机关与企事业单位,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较强的沟通与创意能力,能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和音乐表演技能,完成音乐表演创作、文艺宣传辅导、艺术素质教育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型人才。

二、课程设置及主干课程

1、课程设置的依据

本专业设有流行、美声、民族3个演唱方向,根据各种唱法的不同及其特点以及专业人才培养规格的需要,突出实践能力培养,强调理论与实践想结合,通过三年的学习,使学生同时具有歌、舞、演的较强舞台表现力和理论功底,全面达到本专业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实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

专业课程设置将依据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遵照行业标准、强调能力本位原则、整合科目课程、突出教学实践环节,根据唱法的不同(流行唱法、美声唱法、民族唱法)以3种唱法的岗位特定能力为中心,构建了职业核心能力、专业通用能力、专业拓展能力课程模块的“一中心,三模块”的专业课程体系。

2、课程体系与能力培养功能

1)职业核心能力课程模块。设置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体育舞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形势与政策、就业指导(含毕业教育)、公共艺术、大众传媒通论、通识教程、军训(入学教育、职业了解)、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英语。旨在培养学生,作为传媒人必须具备的思想、道德、身体、心理素质和对传媒知识的认知素质,掌握必须够用的为职业服务的工具应用知识和能力。

2)专业通用能力课程模块。设置有文学作品选读、艺术概论、音乐作品赏析、流行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等课程,旨在培养学生,掌握本专业必备的专业基本技能和技巧。

3)岗位特定能力课程模块。设有发声技巧训练、形象设计、形体、舞蹈基本功、表演、乐理、基础和声、视唱练耳、曲式与作品分析、民族与民间音乐、普通话语音与发声、歌曲演唱(美声、民族、流行)、歌舞排练(流行歌舞排练、音乐剧排练)、钢琴、合唱、音乐表演综合实训、毕业作品排演、毕业实习等。旨在锻炼、培养学生,掌握从事本职业必备的专业核心能力和职业关键能力。并让学生在真实环境中,通过舞台演出,全面锻炼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技能与创造能力,为第六学期开始的顶岗实习、岗位对接、融入社会奠定基础。

4)专业拓展能力课程模块。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潜力进行选修,充分体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教学的要求。专业拓展能力课程分院选修课程和系选修课程,学生必须分别修满8个学分和4个学分,其中院选修课程科任由学生选修其中的4科,系选修课程可由学生任选其中一组课程,旨在尊重学生个性,培养学生适岗、变岗与创新能力。

3、主干课程介绍

本专业的主要课程有: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发声技巧训练、歌曲演唱(美声、民族、流行)、合唱、钢琴、形体、舞蹈基本功、歌舞排练(流行歌舞排练、音乐剧剧目排练、组合演唱排练)、音乐欣赏、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中国民族与民间音乐、曲式与作品分析、音乐制作、流行音乐概论、艺术概论、表演、形象设计、录音演唱实践。

1、乐理:《乐理》是一门系统讲授有关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的课程,该课程主要讲解关于音、音程、节奏节拍、记谱法、常用记号、和弦、调式以及它们之间内在关系,是一门重要的、理论性较强的、学习音乐艺术最基础的课程。

2、和声:《和声学》是学习多声音乐的一门基础理论课,是音乐表演专业的主干课。本课程以“传统和声学”及我国民族调式和声实践为主要学习对象,研究多声部音乐中常见的和声现象,学习和弦的构成与连接、掌握和声序进的基本规律。课程应使学生具备初步的和声分析能力和应用能力,能够分析常见音乐作品中的和声现象,写作简易的钢琴伴奏,为即兴伴奏配置和声,以及具备和声基础知识的教学能力。

3、视唱练耳:《视唱练耳》是一门重要的基础课程,以训练学生视谱能力和音乐分辨能力为主要内容,这门课程的学习对培养学生音乐感受能力有着重要影响。

4、曲式与作品分析:《歌曲写作与作品分析》同时通过对中外音乐作品的具体分析,讲述音乐作品中形式与内容的辨证关系、乐思的产生极其发展的整体结构原则等,使学生掌握音乐作品中曲式结构的原则极其特征,增强理解作品内容的能力。

5、发声技巧训练:《发声技巧训练》这门课程主要是通过进行发声原理和进行发声训练使学生掌握科学的发声技巧,为演唱好更多的声乐作品打下坚实的基础。

6、歌曲演唱:《歌曲演唱》分为美声、民族、流行三个专业方向,通过学习培养学生对歌曲的处理能力,增强学生对歌曲的表达和理解能力,最终达到可以完整的表现声乐作品。

7、合唱:《合唱》是通过对学生进行分组、分声部并共同演唱的训练模式,也可以几个人为一组进行组合的演唱训练,主要培养学生在声音及肢体上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对音乐作品的处理,适应现在市场上对合唱团体及组合演唱形式的需要。

8、钢琴:《钢琴》课是高等院校音乐专业的重要基础课之一,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弹奏钢琴的正确方法和基本技能,提高音乐修养。让学生初步了解和掌握不同作家不同类型的钢琴作品,具有编配和弹奏简易钢琴伴奏、并能边弹边唱的能力,以适应钢琴音乐表演及中等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音乐教师工作之需要。

9、 形体:《形体》课是音乐表演专业的专业课之一,主要围绕音乐表演艺术对形体的要求,帮助学生改变形体状况,获得表演的正确姿态,提高运用形体表现音乐作品表现力的能力。

10、舞蹈基本功:《舞蹈基本功》课是在有一定的形体基础之上,针对各舞种进行舞蹈基础元素的训练,为下一步进行歌舞排练课程的学习打好坚实的基础。

11、歌舞排练:《歌舞排练》课是针对学习音乐表演及其它专业的学生,为了适应市场的需求,将演唱与舞蹈结合起来,增加歌曲的表现力、丰富舞台表演形式、培养全方位的、职业化的演唱表演人才。

三、专业教学组织及学习要求

1、授课模式

《歌曲演唱》课程为本专业的主要专业课程,授课方式将以一对二为主,在期中、期末考试中成绩排在各唱法前几位的学生经教研室会议讨论通过后可进行一对一的教学,成绩靠后的学生经教研室会议讨论可进行一对三、一对四教学。

《发声技巧训练》课程为《歌曲演唱》课程的辅助课程,以小组课教学为主。

《钢琴》以一对三教学模式为主。

其他音乐专业的理论课程将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课堂教学。

2、学习要求

本专业实行学分制,学生应修满143学分,计划学习年限为三年。学生从以下途径取得学分:

1、课程。学完课程计划中规定的每门课程,经考核合格,直接取得相应学分;

2、考证:

(1)参加英语应用能力(A或B级)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证书,可代替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及普通话课程的考核,直接取得学分;

(2)获得学院认定的职业资格之外的职业资格证,可代替1门选修课的考试,取得相应学分;

(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各种技能竞赛前三名,可代替1门选修课,取得相应学分;

(4)参加歌唱演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取得8个学分。

四、实践教学安排

按高职教育工学结合培养人才的理念和就业导向的要求,让学生在真实的环境中自己动手,强化和锻炼职业关键能力,增强竞争意识。本专业的综合实训项目有:声乐、歌舞排练、表演、音乐剧排演、毕业实习与校外顶岗实习等。

各项实训均以学生参与程度及其表现作为考核依据,采取形成性考核与实训结果考核(排演项目演出效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五、学院学籍管理制度学习(辅导员另行组织)

六、学历提升途径:

1、在就读期间参加短线自考班的学习,专科与本科同步;

2、毕业后参加成人高考,通过函授班学习升本;

3、毕业后参加网络教育学习升本;

4、通过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与相关本科院校对口专升本(前提是毕业当年教育厅有此政策,报考率只有10%,录取率只有5%)。

音乐表演教研室

                                   20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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