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接待办成立于2001年8月,当时取名为长沙县接待处,与长沙县旅游外事局合署办公,2001年12月,在县委、县政府的机构改革中更名为长沙县接待办公室,与更名后的县旅游局合署办公,属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2010年12月,在县政府新一轮机构改革中,长沙县接待办成为独立运行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归口县委序列。办公地点有原来的县人防大楼,搬迁至县教育局院内的教职中心大楼。
主要职能职责是:
☆ 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接待工作办法和规章制度,制定我县领导机关重要对外接待活动的具体接待方案,并组织实施。
☆ 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不含内设各科、办、委、室和所属单位)的重要接待任务。
☆ 参与县内重大活动,负责县委、县政府的全局性有关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
☆ 负责全县接待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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